借入资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8页(294字)

亦称“公司债权资本”、“他入资本”。

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及借入各种长短期贷款所取得的资本。借入资本的提供者即公司债券持有人及银行筹贷款人同公司的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借入资本通过一定信用工具如债券、票据、贷款合约等证明并记载到期日和利息率。因此,借入资本不属于公司所有,到期必须偿还并为使用支付一定代价即利息。当然,公司可以用新的借入资本偿还到期的借入资本,债权人也可以依不同情况通过一定程序在市场上转让债权以提前收回资本,如债券持有人可出售债券,商业票据持有人可进行贴现等。公司在解散和清算时,首先将现存财产在债权人之间分配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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