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运输标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96页(436字)

联合国欧经会简化国际贸易程序工作组同一些发达国家研究制定,并得到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货物装卸协调会的支持。

于1979年7月正式向国际上推荐使用。其构成由四个要素按指定程序排列,式样如下:

ABC——收货人或买方名称或简写

1234——参考号码

LONDON——目的地

1/20——件数号码

使用标准运输标志有很多优点:(1)降低出口成本;(2)便于对货物和单证进行核对;(3)便于顺利交货。按照国际标准新制定的单证和计算机系统所能接受的最大限度的要求,每一个标准运输标志不得超出10行,每行至多17个字符。标准运输标志,可适用于国际间以各种运输方式运输运输的包、件货物上的标志,在单证中对标志的表示和作为贸易数据交换中的数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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