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收据借单人的义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13页(188字)

信托收据借单人(又称被信托人)对信托人承诺应负的责任。

借单人通常是进口人,即汇票的付款人。在信托收据业务中,借单人的义务是:(1)以银行受托人的身份将借走的货物存仓,并和其它货物分开保管,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属于银行;(2)货物售出后,货款应交代收行或暂由代收行保管,在帐目上应与自有资金分别开列;(3)借出的货物不得抵押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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