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信用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20页(215字)

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据而不支付对价,不构成议付。通常是受益人交单后,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议付行扣除出押利息和手续费,即付款给受益人。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两种:(1)公开议付信用证。是指任何银行均可办理议付的信用证;(2)限制议付信用证。

指仅限一家指定的银行议付。议付信用证的到期地点一般在出口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