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23页(296字)

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当事人(保证人)向招标人(受益人)承诺,或由按照担保申请人所授权的银行的指示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不履行其投标所产生的义务时,保证人应在规定的金额限度内向受益人付款。

投标保证书的保证人承担的主要责任是:(1)投标人在投交标书之后,在投标截止日至标书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标书;(2)如投标人中标,则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或在签订合同后若干天(如15天)内,中标订约人必须提供履约担保。如投标人未能做到上述任何一项,担保银行须向招标人(受益人)支付保证书所约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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