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74页(593字)

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一种贸易方式。

初期的抵销贸易有“直接抵销(Direct Offset)和“间接抵销”(Indirect Offset)两种类型。在直接抵销的情况下,先出口的一方承诺以从进口方回购在出售给对方的产品中所使用的零部件或与该产品有关的原材料等产品。有时,先出口方对进口方进行生产这些零部件会提供技术或进行投资。这种直接抵销有时也被称为“工业参与”(Industrial Participatiion)或“工业合作”(Industrial Cooperation)。在间接抵销的情况下,先出口方承诺从对方回购与其出口产品不相关的产品。8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抵销贸易更多地出现在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军火、飞机等类巨额交易。其交易的内容也日益多样化。先出口方可以承诺购买进口方生产的有关零部件或将其出口应得的货款转化为资本,在进口国进行直接投资,兴办零部件工厂或其它工业,然后把产品运回本国装配或以分红的形式取得利润。如果东道国实行外汇管制,也可以利润用于购买当地产品出口取得现汇的方式实现利润汇回。从本质上看,这种方式已突破商品交换的范围,成为直接投资、通过贸易进一步推动生产国际化进程的一种特殊方式。80年代后期,这种通过抵销贸易进行的投资还进一步应用到旅游业、商业及其它能够获利的产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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