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83页(723字)

煤炭是产于层状沉积物中的含碳量丰富(一般为46-97%)的多种固体可燃矿产,呈褐色至黑色。

煤炭不仅是重要的燃料,也是重要的冶金和化工原料,可用于提供动力,制取焦炭、气体和液体燃料、涂料、化肥、有机合成原料及炭制品等。煤炭按成煤程度可分为泥煤、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四类,其中烟煤、无烟煤又称硬煤。按工业用途可将煤炭分为动力用煤、化工用煤和冶金用煤(又称“炼焦煤”)。

炼焦煤是国际煤炭贸易中的主要对象。煤炭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中包括在第322商品组(煤、褐煤和泥煤)和第323商品组(煤砖和焦炭)内。世界煤炭实测总储量约2.1万亿吨。目前世界煤炭年产量近50亿吨,其中将近3/4是具有工业及贸易价值的硬煤。主要的产煤大国是中国(约占世界煤产量的25%)、美国和俄罗斯。

由于目前石油、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地位的显着提高,煤炭的国际贸易量已退居石油、粮食和铁矿石等贸易之后,每年约4亿吨。澳大利亚是全球最大的煤炭出口国,1994年的出口量已达1.3亿吨,其次是美国、南非和加拿大等国。我国煤炭出口近几年增长较快,1994年出口2400多万吨,约占世界煤炭贸易量的6%。世界煤炭贸易中最大的进口国是日本,年进口量始终占世界总进口量的25%以上,其中一半以上来自澳大利亚。

其它主要进口国有韩国和德国。据联合国统计,1994年世界煤炭贸易总额约173亿美元,其中澳、美等4个主要出口国家的煤炭出口额即占世界煤炭出口总额的63%,日、韩等4个主要进口国的进口额约占世界进口总额的47%。

在世界煤炭贸易中,煤炭的规格品位是作价的基础,其主要项目包括含碳量、水分、挥发分、粘结度、发热量以及含硫、磷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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