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持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55页(193字)

又称专利申请维持费。

这笔费用是为维持专利申请有效性,如不缴纳,视为自动撤销。按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起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

第一次申请维持费应当在第三年度的第一个月内缴纳,以后的申请维持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

未按时缴纳申请维持费,或缴纳的申请维持费不足,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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