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清算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07页(405字)

西方国家间的金融联合组织。

1930年5月由英、法、意、德、比、日等国中央银行和美国摩根财团共同投资,在瑞士成立。宗旨是增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额外的便利,充当委托给它的国际清算的代理人或受托人。该行最初用来清算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赔款和同盟国间债务,以后除经营黄金或外汇的短期存放款外,又先后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欧洲支付同盟、欧洲煤钢联营等机构办理清算业务,经理欧洲货币体系各成员国的帐务或结算工作,充任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代理人。目前该行已成为主要西方国家共同协商货币金融政策和安排国际借款的中心。1969年法定资本15亿金法郎,1981年3月底折合29亿美元。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由英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瑞典、瑞士等国中央银行的代表和金融界人士担任董事组成,下设经理部、货币经济部、秘书处和法律处。

行址设在瑞士巴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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