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24页(501字)

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型私人垄断企业。

它们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从事国际化经营活动。国际上至今不存在一个为各方所接收的有关跨国公司的定义。有的强调公司的跨国经营程度,如在多少个国家有经营活动,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数目;有的强调公司的国外经营比重,国外资产、收入、销售额、雇员占总数的比重;有的强调公司的经营战略是全球战略、母国中心战略、东道国中心战略;有的则认为只有符合现代垄断资本标准的公司才是跨国公司,这样一来新兴工业化国家从事国际化生产经营的大型公司也被排除在外。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则认为:只要这个企业在国外建立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管它是私人企业、国有企业、合作企业还是混合拥有企业都是跨国公司。

1980年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所有成员国就跨国公司的定义三要素取得了一致的意见:(1)跨国公司指一个工商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经营业务,其法律形式和经营部门不限。(2)企业有一个中央决策体系,具有反映公司全球战略目标的共同政策。

(3)企业的各个实体分享资源、信息及分担责任。

上一篇:跨国银行 下一篇:跨国公司的基本特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