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额结转抵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30页(212字)

对跨国纳税人国外税收抵免的一种做法。

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公民在某一纳税年度因超过限额未予抵免的已向外国政府缴纳的税款,允许其在一定年限内结转与其它纳税年度的不足限额相抵充。如本年度因超过抵免限额未予抵免的税款是50万,第二年抵免限额没有用尽,剩余限额是30万,就可以用第一年的50万中的30万去抵充第二年的余额30万。但不同国家对此看法与做法不同,如中国不同意搞超限额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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