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91页(402字)

土地关系的总称。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制度和使用制度,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其中所有制度占主导地位。土地所有制度大体可分为公有制度和私有制度两种形式,而土地公有制则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土地使用制度分为租佃制、分成租赁制、个体使用制等几种形式。不同的土地制度各有其特点和适应条件。这首先是因为世界上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差别很大,适合一定条件的土地制度可能完全不适用于另一种条件。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任何一种土地制度都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对土地开发起过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成为阻碍土地开发的力量。

因此在土地开发中建设用地制度的关键是选择适合于一定经济社会条件的利益分配方式,超越或落后于现实条件的选择都不利于土地开发。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土地及其收益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在这种制度下,必须设法使土地收益与土地使用好坏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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