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月份套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18页(353字)

当期货合同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价格差异超出了其内在的价格关系,交易者从价格关系的变动中赚取利润的做法。

例如,在1月10日,期货交易所3月份玉米的期货价格为每蒲士耳2.35美元,同时5月份玉米的期货价格为每蒲士耳2.56美元。这两个交割月份的差价为每蒲士耳0.21美元。交易者预计远期货价格下降幅度可能会大于近期货价格下降幅度,那么交易者就会买进3月份近期货的玉米合同,同时卖出5月份远期的相同数量的玉米期货合同。如果到2月19日,果然出现交易者所预料的价格变化,则交易者在交易所分别对这两个月份的期货合同进行平仓,卖出价为2.46美元,买入价为2.60美元。

这样,交易者就从中套取每蒲士耳0.07美元[(2.46-2.35)十(2.56-2.60)]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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