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46页(282字)

公司的主要组织机构之一。

由公司的董事组成,董事及其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权是: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策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其中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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