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77页(373字)

又被称为海牙第二公约。

1964年4月2日至25日,应荷兰政府的邀请,在海牙召开了制定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会议、英、美、法、联邦德国、南斯拉夫等28个国家代表正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过了该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两项公约。

公约从起草到通过一共花去30多年时间。公约反映了西欧国家的要求。该公约是《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的补充,它试图协调英国普通法和欧洲大陆法在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的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问题上的重大分歧。公约已被英国、比利时、德国、意大利、荷兰、圣利诺、中国等11个国家所批准,但美国和前苏联以及计划经济国家尚未参加该公约。该公约有一个附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该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的通过是国际私法中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关系进入统一法阶段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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