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商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90页(332字)

由文字构成的商标。

文字商标使用的文字包括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罗拼音等,如“中华”牙膏商标、“东宝”电视机商标、“999”药品商标等。我国的文字商标以汉字为主,根据市场情况也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出口商品的商标还可以使用外国文字。商标使用的文字字体可自由选择,但注册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文字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如“冰箱”牌冰箱就是使用了商品的通用名称;“红十字”、“红新月”也是法律禁用的词语等。法律禁用的词语各国规定不一,但一般国名、国旗、军旗以及有伤风化,有损公众利益的词语都是禁止使用的。另外,文字商标的内容应与商品属性相吻合,否则也是不合适的,如“长寿”牌香烟就不合适。

上一篇:假冒商标 下一篇:图形商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