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银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355页(404字)

【生卒】:1936.3.8~

【介绍】:

地方法院院长,前“国大代表”。

台湾云林县人。国民党籍。1955年台中师范学校毕业.1960年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毕业。

1963年调查员特考、参试及格,1964年高考司法官及格,法官训练所第7期结业。

1984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小学教员1年,中学教师3年,法院检察官、法官、庭长。

1984~1990年任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庭长和民事执行庭庭长期间,曾办理“郑南榕自焚案”、“五·二〇案件”、“国信案”、“祥案”、“鸿源案”等案件。1991年12月当选第2届“国大代表”。

1992年9月任“司法院”参事,1995年5月任行政诉讼暨惩戒厅厅长。1996年3月连任第3届“国大代表”。

现为金门地方法院院长。信奉道教

着有法律专着8部、论文30篇,多次参加国际法律学术会议。兄弟姊妹6人,排行第二。

妻蔡秀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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