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雄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388页(685字)

【生卒】:1938.3.23~

【介绍】:

“总统府资政”、民进党中央秘书长。

台湾嘉义市人。民进党籍。1960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组毕业。

律师高考及格。历任高雄县律师公会理事、高雄各产业工会顾问、台湾教会公报社理事长。1981~1986年任高雄市基督教青年会理事长。

1983~1994年任高雄市生命线监事。1983年、1986年、1989年连续当选增额“立法委员”。

1992年12月当选民进党第2届不分区“立法委员”。

1995年12月当选第3届“立法委员”。1998年当选第4届“立法委员”。2000年5月任“总统府”秘书长,8月任“行政院”副院长,10月任“行政院”院长。

2002年2月转任“总统府资政”(有给职)。2002年5月接任民进党中央秘书长,台俄交流协会理事长。曾担任“美丽岛事件”辩护律师。1986年为民进党创党10人秘密小组成员。

1986年11月当选该党第1届中央执行委员。1987年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同年9月任高雄市党部执行委员。1988年当选民进党第3届中央常务执行委员、政策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1989年当选民进党第4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1990年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1994年获民进党提名竞选高雄市长落败。1998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8届中央常务委员。2002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10届中央常务执行委员。

属民进党“福利国连线”系。着作有《新党、政治责任、军人干政》、《坚持反对的声音》等。信奉基督教。前妻徐瑞英。

妻朱阿英。育有3子1女。

长子张志弘。独女张韶音,文化大学法律系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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