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锦福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台湾当代人物辞典》第801页(657字)

【生卒】:1937.3.2~

【介绍】:

“立法委员”,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

台湾嘉义县人。台湾师范大学物理系毕业。

台湾交通大学电脑研究所硕士。1967年起在台中女中、台北一女中任教,1981~1985年经营补习班,兼做房地产生意。

1981年底以无党籍人士身份参加台北市第4届议员选举落败。1984年3月任《民主时代》杂志社副社长兼发行人。

1985年底获“党外后援会”提名当选台北市第5届议会议员。1986年4月任“党外公共政策研究会”理事,9月当选“党外公政会”理事长,同时参与筹组民进党,当选该党第1届中央执行委员。

1987年9月任民进党台北市党部第1届执行委员,并任教师联谊会主席。1988年11月当选第3届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台北市党部第2届执委。1989年1月任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11月当选台北市第6届议会议员。1991年10月当选民进党第5届中央常务委员。

1992年1月任“台湾建国研讨会”召集人、工作小组成员。1992年、1995年、1998年连续当选第2~4届“立法委员”。

1995年5月任民进党第6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96年6月当选民进党第7届中执委。

2000年7月当选民进党第9届中执委。独资经营众志机械工业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12月连任第5届不分区“立法委员”。在大学就读时,曾因苏东启叛乱案被控“知情不报”,判入狱2年多。

1986年1月为陈文辉助选时因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被判刑9个月,剥夺公权3年。

妻廖千惠。女颜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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