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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与共性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页(778字)

是反映客观事物的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转化的一对范畴。

个性,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它使事物具有各自的特点。共性,指不同事物所共有的普遍的性质,它决定这类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是由其自身所包含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个性和共性是辩证的统一。

各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着个性,而且包含着共性。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表现共性并丰富共性。

在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中,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由于事物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条件下,个性和共性会互相转化,在一定场合为共性的东西,而在另一场合则为个性,反之亦然。

人们认识事物、处理问题,不但要注意其共性,尤其要研究其个性,务必掌握这两个方面的相互联结,才能有正确的认识和恰当的处理。例如:社会主义建设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由于它们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会有各自的特点,不存在什么固定不变的统一的模式,但是又必须遵循一些普遍适用的共同原则,如经济上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和按劳分配原则,政治上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思想上坚持以列主义为指导。离开这些共同原则,就不是社会主义。而这些共同原则只有与本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才会取得成就。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我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文选》第372页)无产阶级革命队伍中的教条主义者,只承认共性,否认个性,把普遍的原则当成僵死的公式到处套用,拒绝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经验主义只承认个性,否认共性,把个别局部的经验当作普遍真理。

二者都割裂了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都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个性与共性相统一的原则,便能防止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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