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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逻辑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61页(1186字)

又叫做选择逻辑、择优逻辑,是研究存在于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行为之中的优先关系的形式理论。

优先逻辑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亚氏在《正位篇》第三卷中提到了支配优先性的原则:“更耐久的东西优先于较不耐久的东西”;“因自身之故而被选择的东西优先于因另外缘故而被选择的东西”;“可能的东西优先于不可能的东西”,等等。西方近代哲学中的布伦坦诺(Brentano)学派重新开始了这种研究。冯·莱特、S·霍尔登(Halld’en)、齐思霍姆-索莎(Chisholm-Sosa)、R·M·丁(Martim)等人用公理化方法对优先逻辑进行研究,而N·雷谢尔则是用语义方法研究优先逻辑的代表人物。

冯·莱特于1963年出版了《优先逻辑》一书。在此书中,他首先借助于直观思考,规定了五个有关优先关系的基本形式规则,若用“pPq”表示“p优先于q”,则这五个基本原则可表示如下:

(1)

(2)(PPq)∧(qPr)→(pPr);

(3)

(4)(p∨q)P(r∨s)

(5)

这里,(1)表达了优先关系的反对称性,(2)反映了优先关系的传递性,(3)-(5)实际上分别规定了优先逻辑的三种基本运算:合取、分配、扩张。在这五个原则的基础上,再加上数理逻辑的命题演算的一系列规律,冯·莱特就构造了一个优先逻辑系统,系统中的定理被叫做优先重言式。然后他给出了判定任一优先表达式是否是优先重言式的程序,即真值表方法和点子一箭头法。

N·雷谢尔使用语义方法研究优先逻辑,他首先为优先逻辑的原则确定一个可接受性标准,然后把所有依据这个标准可接受的优先原则包括在系统之内。

优先逻辑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由于价值判断不仅存在于伦理学之中,而且还存在于经济学和美学等学科之中,因此优先逻辑与一般价值理论及其三大主要分支——美学、经济学、伦理学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优先逻辑的重要代表人物冯·莱特曾指出,了解优先概念本身,对于了解上述学科中的更复杂的价值判断形式,不仅是有帮助的,而且是实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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