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逻辑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80页(826字)
探索科学的认识活动,论述科学研究活动的模式及其规则的学科。
科学逻辑的思想古代就已萌芽;文艺复兴之后,随着实验科学的发展,科学逻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深化;20世纪以来,正统的逻辑主义观点和非正统的观点把科学逻辑的发展推向了新的里程,逐步形成了探索经验科学认识活动的程序、模式和手段等的专门的学科。逻辑实证主义、证伪主义、历史主义、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费耶阿本德的多元主义方法论和劳登的科学进步模式等,都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为发展科学逻辑作出了贡献。
科学逻辑是经验科学的逻辑方法论。
科学逻辑不研究某一学科所特有的方法,如光谱分析法;也不研究适用于全学科的方法,如演绎法、归纳法;它所研究的是一切经验自然科学所共有的研究活动模式和手段,研究作为经验科学活动模式和手段的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旨在解决科学活动的合理性问题,它研究的落脚点是经验科学中的认识论与逻辑的课题,并不是数学的或工程技术的课题。科学逻辑所阐明的科学活动模式及其合理性标准,并不都是严格而精确的形式规则,而是包括一些有启发性的指导原则。科学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
科学逻辑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发现、科学检验、科学发展的逻辑。发现的逻辑探讨科学发现活动范围的合理性问题;检验的逻辑探讨理论检验活动范围的合理性问题;而发展的逻辑则探讨科学理论的演变与更替过程的合理性问题。
但需要指出,在科学逻辑所研究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意见、观点存在。
如,怎样看待发现的逻辑,就有归纳主义、演绎主义、假设主义等不同观点、模式。
一般认为,科学逻辑的基本特征是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科学方法的统一性与多元化相互依存;科学方法、进化的遗传性与变异性辩证地统一。科学逻辑的对象、内容、方法等都在不断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