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的处理手段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481页(856字)
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处理得当,能出现有益的结果,并使冲突消失;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有害的结果,并且成为进一步冲突的根源。
传统的解决冲突的方法主要有:(1)妥协法。冲突双方顾全大局,互相作出让步,以取得妥协解决。
(2)仲裁解决法。由有权威的第三者或较高阶层的领导人出面调解,进行仲裁。(3)压制法。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即给予当事者罚款或行政处分,以压制冲突,解决冲突。
(4)人员调动或重组团体。如有个别人无理取闹,引起冲突,可将个别人调离;如一团体,冲突频繁,则干脆解散该团体,重组团体。
处理冲突的新观念和新方法有:(1)双方都是胜利者的观念。双方发生冲突,其结果不外乎三种,即一胜一败;两败俱伤;双方都是胜利者。两败俱伤的结局是不好的,而一胜一败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失败者会产生心理挫折和不满,一旦条件合适,又会重新产生冲突。应该从“双方都是胜利者”的观念出发,去寻找解决冲突的办法。
解决的结果,应使冲突双方在心理上都感到有所得,是胜利者。目前,外交上讲究“体面”地解决争端,“体面”就是谋求双方都是胜利者。
(2)形象交换法。有些冲突是因为双方对自己的形象做了过高的评价而又贬低了对方的形象所致。
因此,可以提供一个场所,创造一种程序,让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和对方的形象进行评价和描述,并进行交换,逐渐使双方看法的差异缩小,冲突也就慢慢消失了。(3)精神发泄法。
即创造一种环境,使因发生冲突而心情烦躁的人,可以发泄他们的不满,使他们逐渐恢复理智。如可以设立恳谈室,由训练有素的领导人或心理学家与他们交谈,在和谐的气氛中,使他们消消气,并给予帮助和开导。日本松下电器公司设置“精神健康室”,室内摆着老板、经理的橡皮塑像,可以拿棍子打它们,出出气。
怨气出了,就容易接受理性的劝告了。
我国一般不设置“精神健康室”,但当群众对领导有所抱怨时,领导者应耐心诚恳地听取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