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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06页(377字)

又称评分法。

在体操、技巧运动、武术、跳水、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比赛中,裁判员根据成套动作的难度、完成质量和编排的好坏等评定分数,决定名次的方法。评分方法是由1名裁判长和若干名裁判员执行。各项目的具体评分也有不同,如跳水、技巧、花样游泳等项目,须在平均分上乘以动作难度系数;在体操比赛评分中,如果中间分之间的差符合规则允许的相差范围,这个平均分就是有效分,即运动员的最后得分。如中间分之间的差额超出了规则允许的相差范围,这个平均分则为无效分,这时,裁判长就要召集某个或全体裁判员会商进行调整。

评分法的评分范围,一般都是从0分至10分,10分为最高分(花样滑冰满分为6分)。分值精确度各项目不同,体操、技巧等项为0.01分,花样游泳为0.1分,跳水为0.5分。

此外,各项目在具体评分时还有更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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