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团“四定一奖”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320页(211字)

“四定一奖”是为了鼓励剧团增加演出,提高艺术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对剧团内部实行的收支挂钩,增收节支的管理办法。

“四定”即定场次、定收入、定支出、定补助。“一奖”是完成四项指标后超收节支部分可按规定比例分成,用分成的一部分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按照业务水平、劳动态度、贡献大小、组织纪律性及体力消耗等不同情况对职工实行奖励(具体提奖比例和发奖数额应按规定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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