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财务包干
书籍:简明财政会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323页(396字)
是财政对农业企事业单位实行权责结合,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行财务包干,结余留用的办法,可以促进农业企业和有收入的事业单位,加强经济核算,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克服损失浪费,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逐步实现单位自给有余。财务包干的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大致可分为四种:(1)定额上交,超收留用。这种方式适用于收入较多,经费自给有余的事业单位和利润较大的农业企业。
(2)收入不交,亏损不补,自负盈亏,以丰补歉。
这种方式适用于经费可以自给的事业单位和收支基本平衡的农业企业。(3)定额补贴,结余留用,超亏不补。
适用于收入暂时不能自给的新建事业单位和有计划亏损的农业企业。(4)定员定额,经费包干。
适用于基本上没有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财务包干结余归单位留用,大部用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部分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适当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上一篇:农业经营管理
下一篇: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