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979页(727字)

研究美术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的学科。

美术史的研究对象是以往的美术现象。凡是成了历史的美术创作、美术理论,均属于美术史的研究范畴。美术史的任务是探寻美术发展的规律,帮助人们借鉴美术发展的经验,为当前的美术事业发展服务。美术史的研究可分为:(1)个体研究。

即对于个别美术家、美术作品、美术思潮、美术流派、美术社团的研究;(2)群体研究。即属于两个以上的美术家、美术社团、美术流派,以及两件以上的美术作品、两种以上的美术思潮的联系、比较、承续、变换等方面的论述;(3)总体研究。

即对于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甚至是打破时代、民族的界限对美术现象作出的概括。这三个部分还可再进行细分。

如同属总体研究,就有以某一时代美术现象、某几个时代美术关系、整个民族美术传统、不同民族美术比较的分别。

个别的美术现象与一般的美术现象,在这里也是交叉互补的。

我国的美术史研究,起步较晚。从本世纪20年代起虽然也陆续出版了陈衡恪、滕固、潘天封、俞剑华等人的美术史着作,但大都比较粗疏,且范围多局限在本国。

建国后,不汉研究范围有所扩大,而且美术史品种也在增加;不仅有一般的美术史,还有版画史等分类史。

。【阅读书目】:

《西方美术史话》,迟轲着,中国青年出版社1983年版;《中国美术简史》,周之骐着,青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日本绘画史》,(日)秋山光和着,常任侠、袁音译,人民美术出版社1978年版;《现代绘画史》,(英)赫伯特·里德着,刘萍君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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