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164页(260字)
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为刑事法律所保护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直接决定着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特征。犯罪的直接客体区别于犯罪行为引起的客观后果,前者指具体的社会关系,为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后者则指犯罪行为的具体危害结果,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仅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之一。
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两个以上直接客体的,称为复杂直接客体。如抢劫罪,既侵害了公共财产或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侵害复杂直接客体的罪名,由刑法规定。正确认定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正确定罪量刑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