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文化群
书籍:犯罪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37页(505字)
又称副文化群、次文化群。
指不同于社会整体文化价值体系,而按与个体相同的周围环境中价值体系发展的社会帮伙或社会集团。一般认为是指处在中下层社会环境中的一群人。他们固有自己特殊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同作为法典和法规基础的中等阶级价值观有明显区别。其冲突必然导致下层阶级的价值观自发引起对法律的破坏。
一些资产阶级犯罪学家普遍认为,亚文化群的理论基础是不同社会阶层的某些特性或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由于处在亚文化群中的个体在社会中得不到地位,必然要在亚文化群中去寻找出路,因此亚文化群是中下层社会的人,按照中上层的标准衡量自己受到挫折而产生的一种反应。
从犯罪原因理论出发,亚文化群与社会价值体系常在许多场合引起尖锐的规范冲突,为追求某种目的而采取非法手段,从而导致犯罪。美国社会学家、犯罪学家科恩认为受亚文化群影响而犯罪的主要特点是:(1)以违犯禁忌为乐事。
(2)具有盲目性。(3)只求眼前快乐。(4)无视社会观念的抵制,内部“组织纪律”性强。在现代社会中,亚文化群被普遍视为与社会主导文化群体冲突的文化群,它在不同程度上,从不同的方面影响着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