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281页(229字)
合议庭全体成员讨论和议决案件处理结果的活动。
中国刑事诉讼法决定,在法庭审理进行到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然后合议庭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判决。评议秘密进行。合议庭成员不论是审判员或陪审员,在评议中均有同等权利。
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记入笔录。对重大或疑难案件,可在评议后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