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犯罪学辞典》第498页(212字)
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
指司法机关因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资本主义国家,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
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