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47页(250字)
我国传统记谱法。
因用工、尺等字记写唱名,故称。约产生于隋唐时代,由管乐器的指法符号演变而成。历代各地所用音字、字体等各有差异,通行的常用上、尺、工、凡、六、五、乙,依次记写七声,相当于简谱的1、2、3、4、5、6、7。高八度谱字末笔上挑,或加偏旁“亻”,如“上”作“上”或“仩”;低八度谱字“六”作“合”、“五”作“四”、“乙”作“一”,余均作末笔向下撇表示,如“上”作“上”。
书写系直行由上向下,自右而左;今亦有作横行自左而右者。节奏则用板眼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