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42页(191字)
亦称“后魏律”。
南北朝时北魏法典总称。北魏建国后,曾参照《汉律》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9次(一共5次)编纂法典。
至宣武帝正始元年(504),由常景和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
书至唐佚。
其篇目可考者有刑名律、法例律、宫卫律、违制律、户律、厩牧律、擅兴律、贼律、盗律、斗律、系讯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共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