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库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91页(246字)

太平天国建立的国库制度。

金田起义时,为适应军事需要,起义军的家产均折卖归公,衣食由总管财务的圣库供给。1851年攻克广西永安州(今蒙山)建立太平天国后,天王诏令:“凡一切杀妖取域所得金宝绸帛物等项,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建都天京(今南京)后,一度试图完全废除私有财产,居民一切财富收归圣库公有,所需衣食,由圣库供给。

这种绝对平均的圣库制度,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活的恢复发展,不可能长期推行。1855年后,圣库制度遂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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