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590页(327字)

古代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名。

始置于唐代。历代常将京城以外一些重要城市定为陪都,如隋、唐以长安(今西安)为都城,又将洛阳定为东都。唐玄宗开元元年(713),为突出京城与陪都地位,将其所在地称为府,与州同级,隶于道。其后,一些皇帝驻过的州亦称府,至唐末全国共有10府。宋承唐制,但有京府(京城与陪都所在地,北宋设置)、次府(地位低于京府)之分。元代府或隶于行省,或隶路,也有隶于中央的。

明初改元代路为府,隶于省。清与明同。

炉取暖器皿。春秋战国时为青铜制,形制多为圆形盘盂状,亦有为长方形者,下有三足,盘内盛放木炭,盘沿有附耳。

传世和出土的数量不多,汉代最常见者为熏炉,式样很多,博山炉是主要一种,为汉代新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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