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32页(212字)
南宋高宗时所刻。
高宗御书,故又称“宋高宗御书石经”。高宗曾谓:“学写字不如便写经书,不惟可以学字,又得经书不忘。”绍兴十三年(1143),秦桧请刻石以颁四方。可见其动机与历代石经不同。
所刻为《易》《书》《诗》《春秋左传》《论语》《孟子》六经及《礼记·学记》《经解》《中庸》《儒行》《大学》5篇。《论语》《孟子》为行书,余为楷书。
凡200碑。清阮元辑《两浙金石志》,存86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