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16页(186字)
明清后期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盐制度。
于清道光年间实行。规定每票一张,运盐十引,无论何人,只需照章纳税,即可领票运销。
票法和纲法同属民制、商收、商运、商销制度。
与纲法不同的是,纲法容许纲商世袭,票法则认票不认商,票商不能世袭。后李鸿章为筹集军费,责令票商捐款,票法便成为变相纲法。辛亥革命后仍沿用,抗日战争期间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