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罗门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68页(286字)

印度古代宗教之一。

约形成于公元前7世纪。以《吠陀》为最古经典。信奉多神,其中有三主神:梵天、毗湿奴与湿婆。

认为三主神分别代表宇宙的创造、保护与毁灭。

因梵天又称婆罗贺摩,故名婆罗门教。把人分为婆罗门(祭司)、刹帝利(武士)、吠舍(农民与工商业者)、首陀罗(无技术劳动者)四大种性。

种姓以下又有贱民。以前三种姓为“再生族”,第四种姓为“一生族”。

主张善恶有因果,人生有轮回。严奉教规来生可成为神或“再生族”,否则为贱民以至牲畜。前6世纪始,因佛教与耆那教的广泛传播而趋衰落。8至9世纪间,经商羯罗改革,称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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