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3页(481字)

【介绍】:

德国着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

生于德国符腾堡省斯图加特城一个高级官吏家里。早年在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但他关注的是现实的社会政治。从1801年起,先后在耶拿大学、纽伦堡中学、海得尔堡大学和柏林大学任教。

1830年升为柏林大学校长。他认为思维和存在同源于“绝对观念”(“上帝”别名),由此而建立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这个体系包括逻辑学(唯心主义的辩证法)、自然哲学(唯心主义的自然观)和精神哲学(唯心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三个有机组成部分。黑格尔在哲学上的巨大功绩在于他第一次把整个世界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之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但是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窒息了辩证法的革命精神。

他主张事物都是运动发展的,可又宣称他的哲学是哲学发展的顶点,普鲁士王国的君主制度是最好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他的辩证法进行了批判改造,把它从唯心主义的“外壳”中解救出来,创立了唯物辩证法。黑格尔的主要着作有《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和《哲学全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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