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和概括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61页(321字)

是人们在理性认识阶段形成概念的思维过程和方法。

抽象是在思维中抽取客观对象的各种本质属性,而舍去一切非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方法。它是在对事物的属性作分析、综合、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

概括是指在思维中把某些具有若干相同属性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相同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它是在抽象过程中并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的。

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进行概括,没有概括也不可能顺利地进行抽象。任何一个科学的概念、范畴和一般原理,都是通过抽象和概括而形成的。

一切正确的、科学的抽象和概括所形成的概念和思想,都是更深刻、更全面、更正确地反映着客观事物的本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