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19页(976字)

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这是一切社会形态都起作用的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它支配着人类社会的前进运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社会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必然要求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任何一种生产关系总是适应一定的生产力状况而建立起来的,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趋势,在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某种水平时,就不可能出现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状况相适合时,它就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当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状况不相适合时,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方式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而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因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它们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矛盾。

它们的矛盾运动呈现为相对静止和显着变动两种状态:当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建立以后的一定时期内,它同生产力的状况是基本适合的,这时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就为生产力的发展所需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便处于量变阶段;当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生产关系已经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矛盾就激化起来,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进入质变阶段。在阶级社会中,当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激化到不根本改变生产关系就不能使生产力顺利地向前发展时,代表新的生产力的先进阶级就要通过社会革命,推翻代表旧的生产关系的反动统治阶级,以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存在着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一般来说,这种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可以通过贯彻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及时地不断地改革生产关系某些环节上的缺陷加以解决。在生产关系实现变革或经过改善之后,生产关系同生产力就由不相适合转化为基本适合,使生产能够继续向前发展。于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又在新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一个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不断循环往复向上发展的运动过程。人类社会正是遵循这一矛盾运动的规律,不断地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把这一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必然性叫做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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