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40页(390字)

是指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

全民所有制的范围包括矿藏、水流和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森林等其它自然资源,以及属于全民所有的工厂、农场、交通运输业、银行等全民财产,它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改造中小资本的方式而建立起来的,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而发展壮大。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形式。

现代化的大工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银行以及大部分商业、一部分现代化农场等都是国营经济,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要作用,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主要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建立以后,有一个逐步巩固和发展的过程,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的相互关系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体制需要逐步完善,同时还需要不断提高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搞好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