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并、转、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81页(263字)

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一些企业进行调整所采取的措施之一。

即对那些技术设备落后、经营管理不善、消耗能源多、亏损大、产品不对路、积压数量多等等的企业,指令其关闭或停产,进行整顿;经过整顿之后,根据具体情况,或者转行生产社会急需的别的产品,或者和其他同类企业合并,以便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保证供需平衡。为了使经济布局合理,一些远离原料产地和消费地区的企业,搬迁到原料产地和消费地区去组织生产,以减少运输的浪费,有利于国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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