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41页(432字)

是在50年代初面临严重的国际压力和国内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以铁托、卡德尔等为首的南共联盟和南斯拉夫政府创建的社会主义自治制度。

它体现了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南斯拉夫具体情况相结合的精神。经济上,以企业自治制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形式,改生产资料国有为社会所有,实行工人委员会对企业的管理;以计划指导下的市场机制取代国家指令性计划,鼓励各企业之间开展竞争;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走发展农工联合企业的社会主义农业道路。政治上,以社会主义的自治民主制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以自下而上的代表制度作为各级政权组织的基础;实行联邦制、民主集中制、轮换制和集体领导等原则;南共联盟对国家实行“引导”作用而不是具体领导和管理,强调党政分工;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以法治国。外交上,实行对外开放和不结盟。

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重大胜利。这种自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分散等,目前正在克服和调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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