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革命和和平取得政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66页(524字)

这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两种方式。

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和平取得政权只是一种可能,是无产阶级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用不流血的和平方式把政权从反动统治阶级手里夺取过来。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必须用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但在一般情况下,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是维护其反动统治的暴力工具。无产阶级革命的彻底性决定无产阶级革命必然触动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因而必将遭到资产阶级的残酷镇压。

所以,在穷凶极恶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面前,无产阶级没有别的选择。同时,资产阶级由于反动本性决定,也不会自动放弃既得利益,自愿交出政权。和平取得政权是马克思恩格斯在19世纪70年代根据英美两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状况作出的一种估计。但同时又强调,在欧洲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革命的杠杆。

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出现两种政权并存的局面,列宁当时认为革命有和平发展的可能。但由于资产阶级铤而走险,诉诸武力,无产阶级又不得不用革命暴力夺取政权。

现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共产党主张用和平的方法夺取政权,能否实现,历史将会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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