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民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99页(416字)

亦称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新的最广泛和最高类型的民主。

无产阶级民主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推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后才实现的。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政治制度。

它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无产阶级和人民享有最广泛的民主,有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文教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有人身、言论、通讯、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的民主权利。这些权利,不仅在宪法上明确规定,而且国家还在政治上和物质上给予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也是有阶级性的,是人民民主和对敌专政的辩证统一,民主是只对人民的民主,对敌人必须进行有效的专政。同时只有对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才能得到保障。

社会主义民主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当前,我们国家正在着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其根本任务,就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