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6页(240字)
我国国家机关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国家机关的科长职位因其隶属机关的性质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县级人民政府的科长,是县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是所在科的法定代表人,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其他行政机关的科长不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其他国家机关的科长,不是法定代表人,由本机关任免。
企事业单位的科长由上级任命,其职责是领导所属科员或办事员经办处理管辖的各项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