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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86页(185字)

人们经过探索、研究,对某种自然体的现象、特征或规律作出前所未有的阐述,如新的物质或星体的发现,新的定理的提出,对火山、地震爆发规律的认识等。

这种发现能为发明创造提供科学依据。我国鼓励科学工作者发现的积极性,对集体或个人在科学技术研究中有重大意义的发现成果,经推荐核准后,按所分等级授予荣誉证书、奖章或奖金等自然科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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