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页(223字)
个人所得税用语。
亦称“一次性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所称“一次性所得”是指纳税人只有一次性的收入或完成一件事物(务)的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的收入,不能划分次数的,可以对一个月内连续取得的收入,合并为一次性所得征税。如书画展销会预收作者的书画,在展销会后一次结算付给作者稿酬,不能按每张书画分次计算稿酬所得,而应以合并结付的稿酬为一次性所得,扣除费用后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