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69页(222字)
又称《李福协定》。
中法战争中法国诱迫中国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5月11日,清政、在法国的诱逼下,授权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国代表、海军舰长福禄诺在天津签订。共五款。主要内容是: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所谓“保护权”;中国撤回驻越军队;中越边界开放通商,日后议定有关商约税则时应有益于法国商务;三个月内,双方派代表商议详约。
签约之后,法国又提出提前撤兵的条约,遭清政府扣绝后,蓄意扩大战争。